發布實施 北市公劃更新地區全面啟動民辦都更

發佈時間: 2018-12-11 15: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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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yGoNews林湘慈 時間:2018-12-11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於2018年全面啟動公劃更新地區檢討作業,配合12行政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及TOD戰略推動,檢討、整併零散之公劃更新地區,並重行劃定。經過一整年的研擬、專家學者討論及廣納民眾意見,台北市正式公告發布全市85處公劃更新地區,涵括12個行政區面積共655公頃,未來更新地區範圍內民眾可免除更新單元劃定程序,逕依更新條例規定辦理更新事業,並可申請專屬之獎勵額度上限達20%,包含恢復更新地區時程獎勵10%及新訂公劃更新地區容積獎勵(△F5-7)10%,藉此啟動更新引擎全面加速民辦都更。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表示,於2000年起公告劃定更新地區已近20年,期間雖已有部分單元完成更新改建,但仍未能積極帶動民間推動都更;今考量都市發展、經濟社會環境及社會大眾需求,針對都市防災、耐震安全、產業及都市轉型的區域,以區域發展的角度重新檢討劃定更新地區,並誘導地區公益性設施回饋,讓都市更新更具有公共性及外部效益,打造舒適的生活環境。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進一步表示,公劃更新地區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於公告劃定6年內提送更新事業計畫可享有時程獎勵,如有更新意願民眾請把握機會加速整合;另公劃更新地區後續亦將滾動式檢討,未納入本次公劃更新地區範圍仍可依都市更新條例相關規定自行申請更新單元實施都市更新事業,或循危老條例進行重建。 公劃更新地區計畫書圖公告於台北市政府公布欄及台北市12行政區區公所,公劃更新地區及新訂公劃更新地區容積獎勵(△F5-7)相關資訊亦可於台北市都市更新處網站「台北市公劃都市更新地區作業專區」查詢(https://uro.gov.taipei/cp.aspx?n=55CFF3E05C99BE04)。台北市政府為協助民眾瞭解更新法令及推動都市更新,於12行政區設立「自主更新駐點諮詢/推動工作站」(相關資訊如附表),民眾亦可透過15人以上連署,向台北市都市更新處申請更新法令說明會。 出處網址:https://ppt.cc/fAgHUx